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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周前的十月九日,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个房产案,我和另一年轻男性列坐旁听席,并欣赏了全过程,短短的一个半小时,生旦净末丑悉数登场。书生落魄,老旦跑调,铜锤花脸唱工了得,方巾丑怯场------都能在庭审中找到影子。

    案情:Z先生与H女士因感情破裂,今年三月在杭州提起离婚诉讼,律师取证过程中,发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北京房屋已被H女士私下过户。为此,原告中止了杭州的离婚诉讼,而另案提起了北京的房产诉讼。有点类似古代的案中案

    庭审中得知,Z先生2004年到北京,在浙江名企------中国广厦驻京机构中任高管,并于2006年初,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得该房产。成交价:每平米一万元基础上另加三万元,即:总价120万元。过户时,产权证上只填了H女士,据说Z先生向来如此,杭州的三处房产也都登记在H女士名下。这就是本案的纠结所在,提醒男同胞们,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。

    Z先生花巨资装修后,住进了名为远洋风景的那个小区,一直居住到今年提起离婚诉讼前。结果被律师告知:此房20092月就被H女士过户给他人了。海淀房管部门提供的证据显示:过户时,无中介,无约定,合同中除了买卖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,只有一个价格,其余为空白。其中的询问笔录第四条: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?H女士答:否。

    最离奇的是,这套房子成交价为100万整------合每平米8400元。

    北京房地产信息很透明,2009年初,远洋风景平均成交价每平米36000元,南二环至南三环26000元,通州冲到了12000元。这就很荒唐了!也是庭审中最有看头的亮点,双方各执一词,展开了激烈的争论。但主要由被告一方在作辩解,像演员。而原告方在陈诉了事实后,便很少发言,更像观众。

    被告之一的H女士有两个代理人,一个较雄辩,一个较沉默。反反复复强调的只有两点:一,房子是原告要求被告卖掉的,而且是多次强烈的要求。二,8400元的价格非常合理,符合当时的市场价。并驳斥,原告提供的参考价格极为荒唐无理。默默地听着那些个雄辩大论,我当时想到的也是两点:一,远洋风景的业主要发火了,如果被告方在小区里如此胡说八道,说不定要挨揍。二,虽然北京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,但运气好的话,譬如碰上H女士这样傻的人,便宜货还是有的拣的。希望自己有,也希望我的博友们有,大家赶快许愿。

    被告之二邹先生居然缺席!

    据说,此案已经开过一次庭,好像是在九月初。邹先生也没来,只来了一个代理人,而代理人仅给法庭提供了一纸答辩书,法官需要了解的邹先生的具体情况,代理人一概不知。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事,据我所知,这个房子现在价值在500万至600万之间,如此贵重的不动产,当事人邹先生怎么不当回事呢?或许是个亿万富翁?

    然而他的代理人告诉法官,邹先生是1975年生人,常住地:山东烟台,且无业。

    法官是个女的,很年轻,但思路清晰,反应敏捷,看得出来,她控制局面和掌握节奏的能力都很强。开庭伊始,就扼要地说,基于案情较复杂,本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。然后核实到庭的各方当事人,发现被告二邹先生缺席,就连代理人也没来。询问中,被告一的代理人递交给法官一纸请假条”-------是被告二的代理人的,据说很不巧,他去日本了,今晚回京。大家惊愕:他是不巧,可对另外出庭的人来说,简直太巧了

    庭审情况如前所述,不再赘言。但因邹先生的彻底缺席,本次审理无果而终。

    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于庭审实录,而在于:听有所悟,观有所感。

    感想一:原告Z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差。像房子这类大额财产,一定要有自己的名字,否则很不安全。夫妻关系好的时候,什么都不分,什么都无所谓,总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。殊不知,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到头各自飞的情况比比皆是。

    感想二:邹先生很牛逼

    首先是他的经济实力,一个75年出生的山东年轻人,能够一次性付款买北京的房子,而且是北二环的高档公寓,牛逼。其次,能以这么低的价格购得,运气好得赛过阿拉丁,全世界人民都要祝福他,荣耀他。其三,据说买了后自己不住,而是反租给了H女士------一年只收租金一万,且含物业管理费5000元,即:近120平米的北二环高档公寓,每月租金400元,牛逼。第四,这宗大额财产,面临着随时都有可能被判无效的结果,而邹先生居然无视法庭的存在,连法庭的边儿都不挨。人说,别拿豆包不当干粮,也别拿村长不当干部,邹先生啊,你也太不把自己的房子当回事儿了,那是五六百万钱啊,可不是武大郎的春儿饼,更不是山东大蒜头。牛逼,太牛逼了。

    感想三:H女士很

    第一傻:近40000一平米的房子只卖8400,这令所有在场的人都一头雾水,百思而不得其解。H女士却反复强调:这是个既符合市场价,又让她十分满意的价格,实在是可歌可泣,也可惜可叹!金子当做废铜卖,老鼠屎子当小麦,大家都在为你而悲哀。据说,H女士虽然年事已高,却是在读的川大博士,而且是经济类专业的。

    第二傻:庭审结束后,我们几个到过庭的人做了分析------是否存在假买卖?万一是,她也犯傻啊!房子到了别人名下,改回来可没那么容易。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,圣贤也会成魔鬼,更何况,邹先生这个年龄,应该有家有室,到时他能左右得了形势吗------?还不排除邹先生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人生这个东西,不好说的,什么都有可能发生。

    第三傻:法庭上的H女士经常要求法官:我还想说几句我还想补充说明一下我是搞金融研究的博士,看上去挺能说的,结果常常被法官反问,自己愈加被动了。譬如,她总说,房子是原告要她卖掉的,法官就问:有书面委托吗?-----于是哑言。大家都知道,言多必失,尤其是在法庭上,法官的思维和质问都是很犀利的。

    最后,我觉得H女士是傻人有傻福,花400元就能在北京租一套黄金地段的大房子,而且一次性就签约两年,运气也是够好的。

    这几天老是失眠------想不通啊!西直门,北二环,高档公寓,人家8400就搞定了,什么时候我也能碰上这等好事呢------

    明天,一早,去雍和宫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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